為進一步加強開發(fā)區(qū)城市管理工作,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,經研究,面向社會招聘城管協(xié)管員,充實管理力量,F(xiàn)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條件
1、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熱愛城市管理工作。
2、身體健康,體貌端正,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。
3、年齡18至35周歲,即2001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。有環(huán)境保護、安全生產、規(guī)劃建設從業(yè)經歷的(需提供有效證明),報考B崗、C崗可放寬到38周歲。
4、復員、退伍軍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;其他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(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認定依據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報名或錄用: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期限未滿,或者正在接受紀檢、監(jiān)察部門調查的;有違法犯罪記錄,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;已在本縣其它單位公益性崗位上工作的;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。
二、招聘職位(見附表1)
三、招聘程序
按照報名、資格審查、體測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。
(一)報名
1、報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。
2、報名時間: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4日止,上午8:30—11:45,下午2:00—5:30,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3、報名地點:金湖西路188號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辦公大樓609室。聯(lián)系人:衡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517-86986933
4、報名材料:報名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復退軍人證明、相關從業(yè)經歷證明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張,領取并填寫好《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(xié)管員報名表》。
(二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,凡弄虛作假的,取消其報名、聘用資格。
報考A崗位的考生須參加體能測試?忌鷶y帶本人身份證,經查驗無誤后參加體測。體能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進入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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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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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歲(含)以下 |
31歲(含)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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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米×4往返跑 |
≤13″1 |
≤13″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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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米跑 |
≤4′25″ |
≤4′35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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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跳摸高 |
≥265厘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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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筆試
1、筆試內容:城市管理相關法律知識(50分)、時事政治知識(30分)、公文寫作(20分)。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。
2、筆試時間、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:詳見《筆試準考證》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《筆試準考證》,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。
筆試成績在金湖縣政府網公布。
在考生中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(shù)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(如末位成績并列,則一同進入);如考生人數(shù)不超過崗位計劃招聘人數(shù)3倍的,則全部進入面試。
(四)面試
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、應變能力、崗位匹配度等方面。
總成績折算和公布:成績計算環(huán)節(jié)均取兩位小數(shù),第三位四舍五入?偝煽儯焦P試成績×50%+面試成績×50%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總成績在金湖縣政府網站公布。
(五)體檢和考察
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,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擬招聘人數(shù)1︰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
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體檢的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。
考察審查標準為:應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“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”中不得報考的情況。
由于招聘對象個人原因,或體檢、考察不合格,出現(xiàn)缺額時,在其他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。
四、聘用管理和待遇
被聘用人員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,試用期30天,試用期間發(fā)給生活補貼2000元/月,試用期滿后的基準工資為3000元∕月(根據績效考核確定),并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。
首次聘用1年期滿進行聘期考核。經考核合格的人員,續(xù)簽勞動合同;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,不予續(xù)簽勞動合同。
五、信息公開與咨詢
1.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開,相關信息可登錄以下網站公告公示欄查詢:
金湖縣政府網
http://www.jinhu.gov.cn/
2.為方便群眾咨詢,特設立咨詢電話:
0517-86986933
六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招聘工作貫徹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肅紀律,秉公辦事,嚴禁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,視情節(jié)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;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追究責任;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,予以清退。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。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為方便群眾監(jiān)督,特設立監(jiān)督電話:
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紀工委 0517- 86986979
七、本公告由由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。
附1:《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(xié)管員職位表》
附1:《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(xié)管員職位表》.doc
附2:《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(xié)管員報名表》
附2:《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(xié)管員報名表》.doc
江蘇金湖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委員會
信息來源:http://www.jinhu.gov.cn/col/1404_515786/art/20190325100709_euGFjRXk.html